各科室: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外[2016]4号),现就做好4008云顶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公费公派留学申报时需满四年及以上本院工作经历(2011年9月1日前来院)。
3、近二年内岗位工作时间达到要求,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无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无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医师公派留学申报时,需取得《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
5、曾获公费或自费公派出国(境)留学者,需回院工作满足一定时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派出国(境)留学:六个月以上的回院工作需满三年,三个月至六个月(含六个月)的回院工作需满二年,三个月及以下(含三个月)的回院工作需满一年。
6、已获各类公费公派资助尚未派出者不得申报。
7、符合江苏省教育厅相关申报要求,如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已经获得过国家公派、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公派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以及职称、年龄、工作年限、外语等要求。详见省教育厅通知和申请推荐简章;此次申报时须提供外方邀请函,请提前联系。
二、申报程序
1、院内审核程序
个人填写《职工公派出国院内申请表》(见附件)→科主任签字→大科主任、总支书记签字→送至教育处→职能部门会商→院部审核。通过医院审核者方可正式申报。请于2016年5月6日前将《职工公派出国院内申请表》送至教育处。
2、正式申报程序
(1)院内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申报,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2)打印相关申报表格,并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申请表、附件材料一式两份,于2016年5月20日前送至教育处1417办公室。
三、其他
1、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不得自行改变国别,教育厅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逾期不派出资格取消。
2、请将除申请表以外的所有附件材料扫描后压缩,连同申请表作为两个电子压缩文件发送至教育处邮箱(jsphjyc@126.com),压缩文件名字格式为“姓名+申请表”、“姓名+附件”。
3、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统一为“江苏省人民医院”,主管部门名称“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教育处”,电话(兼传真)“(025)85038020”。
4、咨询电话:5361,联系人:汤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