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保健包括对孕妇的定期产前检查,引导孕期营养和用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使孕妇正确认识妊娠,消除不必要的顾虑;对胎儿宫内情况的监护等,及早发现高危妊娠、保障孕妇及胎儿健康和安全分娩。
产前检查的时间
■从确诊早孕时开始
■ 妊娠20周起进行产前系列检查
■ 妊娠20-36周期间:每4周检查一次
■ 自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一次(即妊娠20、24、28、32、36、37、38、39、40周,共做产前检查9次)
■ 高危孕妇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胎儿宫内情况的监护内容
■ 妊娠早期:B型超声检查 、超声多普勒法
■ 妊娠中期:宫高、腹围、B超、检验(发育大小、异常情况)
■ 妊娠晚期:
1.宫高、腹围、胎动、胎心率
2.羊膜镜检查
3.胎儿影像学监测( B超)、血流动力学(S/D).
4.胎儿电子监测
5.化验检查
韩平